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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到四个严格 全面落实新规
  • 来源:计划财务科   责任编辑:杨晓娟   发布时间:2017-03-27
  •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近期,市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市财规【2017】1号),市物流局迅速组织学习,用四个严格来全面贯彻落实新规。

      一、严格遵守会议分类

      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是控制会议规模、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措施。正确理解会议分类才能保证会议实施标准的准确。根据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直事业单位根据会议情况参照本办法三类会议标准执行,所需会议费从本单位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严格制定会议计划

      制定规范合理的会议计划是充分发挥会议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管理规定的重要保障。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三类会议由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在年度末应筹划下年度的会议安排,按照会议规模、形式及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会议计划,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三、严格执行会议标准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市直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其中:三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住宿费22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40元/人天,合计360元/人天。因此,年初制定会议计划时,严格按会期、会议标准及参会人数控制费用,做好内控管理,防止超标准现象发生。

      四、严格规范报销手续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因此,在会议召开的同时要健全手续,会议的审批、通知、签到表以及定点饭店的会议费发票等基础资料作为报销依据,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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