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流程
一、自检
企业对照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
宜昌境内的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交通物流局进行申报。
三、审核
宜昌市区企业由宜昌市物流局负责预审,宜昌县市区物流企业由县市交通物流机构负责预审;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宜昌市物流局报送中物联评估办审验。
四、现场评估
申报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宜昌市物流局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申报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宜昌市物流局报中物联评估办, 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分为“看现场”和“评估会议”两个板块,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企业进行实地核验,并开展评估会听取企业工作汇报,针对相关内容提问,由企业作答。
五、审定
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宜昌市物流局提交湖北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审定;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