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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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学习ABC(2017年第5期,总第21期)
  • 来源:人事科 张运权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15
  •  党内组织生活基本知识

      1、党的组织是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

      2、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前面的“三会一课”。

      3、《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5、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7、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8、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9、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10、党课。党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党课要体现政治性,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阐明观点、分析问题,做到讲政治、守原则,立场鲜明。重点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章党规、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开展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

      11、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偏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二月。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情况;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改进领导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回应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等。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分别参加指导所辖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2、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的。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集中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实行“四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自评打分;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14、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进行沟通交流, 提出意见建议,达成思想共识。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谈心谈话要力求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着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等开展谈心谈话。

      15、“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主题党日”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一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在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务公开、通报相关情况等工作。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实际,自选特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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