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营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耍特权、搞特殊;
三、严禁使用公车或者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严禁使用行政经费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纪律规定,积极响应、倡导文明祭祀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形式,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树立文明礼葬的时代新风。中心机关纪委将采用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宜昌市物流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