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耍特权、搞特殊;严禁使用公车或者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行政经费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营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日氛围,市物流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通过中心网站、QQ、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提前打好廉洁“预防针”,念好节前“颈箍咒”,预防“节日腐败”。
中心机关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相关纪律规定,积极响应、倡导文明祭祀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形式,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树立文明礼葬的时代新风。中心机关纪委将采用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邹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