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样本企业的数据上报率,3月21日,宜昌市物流局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物流统计企业调查样本选取的有关原则,对2017年社会物流统计样本企业做出调整,选定了2018年147家样本企业予以公布,其中,物流企业100家,物流需求企业47家。100家物流企业包括西陵区12家、伍家区22家、猇亭区9家、夷陵区14家、五峰1家、长阳3家、宜都10家、枝江8家、当阳11家、远安2家、兴山5家、秭归3家。47家物流需求企业也分布在城区和各县市区。
市物流局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物流统计工作,安排专人对照发布的名单,对辖区样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并做好企业报表的催报、收集工作,确保上报率达到100%;加强对报表的初步审核,发现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或存在逻辑错误的,及时督促企业查找原因并重新填报,不断提高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率。
要求各样本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自觉履行统计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如实、准确填报统计报表,为宜昌市物流统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