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4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宜发〔2013〕3号)、《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3〕25号)精神,将宜昌市交通物流发展局更名为宜昌市物流局,挂市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的牌子,为相当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3月,根据《宜昌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宜昌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物流局(市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更名为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1月,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管理体制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编〔2023〕23号)精神,将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发改委管理,为相当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全市物流业发展的规划、统筹和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