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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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责
  •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管理体制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编〔2023〕23号)精神,将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发改委管理,为相当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相关资金的审核申报和使用评估。

      三、协调推进全市物流园区、重大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落实物流枢纽建设任务职责。

      四、负责物流企业发展和物流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负责全市物流项目的谋划和归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物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负责物流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市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国际国内物流通道开通工作。负责协调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优化组织。

      六、负责物流业市场培育工作。负责物流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落实等方面的服务与促进工作,培育和壮大物流产业。承担物流业对外交流与区域合作工作。

      七、协调全市物流市场服务,负责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工作。

      八、负责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物流人才库和物流企业数据库建设。负责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布相关物流指数和公共信息。负责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推进物流业产学研合作。指导协调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对县市区物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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